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苏办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全院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开展。
2.由党委宣传部组成巡学旁听组,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巡学旁听。
二、工作内容
1.集体学习研讨情况。巡学旁听组全程参加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现场观摩学习开展情况,重点了解学习主题是否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是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是否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中心组成员发言内容是否准备充分、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
2.中心组学习日常情况。巡学旁听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交流等方式了解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平时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学习成果转化以及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情况等,重点查阅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等。
3.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宣传部将以闭卷考试的方式检测被巡学旁听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应知应会内容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党委宣传部制定巡学旁听计划(附件1),明确对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安排,原则上每个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被巡学旁听一次。
2.根据年度巡学旁听计划,巡学旁听组提前将工作安排通知被巡学旁听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被巡学旁听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于集体学习研讨前10天向党委宣传部报备学习方案。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备更改方案。
3.巡学旁听结束后,巡学旁听组填写《巡学旁听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评价表》(附件2),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意见建议。
四、结果运用
1.党委宣传部及时总结巡学旁听开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向被巡学旁听基层党组织反馈巡学旁听结果。
2.巡学旁听测试结果将作为成大杯考核(学习风采)支撑材料,并纳入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评优。
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计划
时间 |
二级单位 |
调研人员 |
10月11日 上午 |
电商物流学院党总支 |
朱伟峰、余晨晔 |
纺织艺术学院党总支 |
李良、刘颢霖 |
10月12日 上午 |
机电技术学院党总支 |
朱伟峰、余晨晔 |
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 |
李良、刘颢霖 |
10月13日 下午 |
会计国贸学院党总支 |
朱伟峰、余晨晔 |
人文旅游学院党总支 |
李良、刘颢霖 |
10月20日 下午 |
体军部直属党支部 |
朱伟峰、余晨晔 |
思政部直属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 |
李良、刘颢霖 |
10月13、20日 |
下午1:30、3:00分两批, 做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跟听全覆盖 |